更新时间:2018-02-26 17:05:25
融资性票据是指票据持有人经过非贸易关系方式获得商业汇票,并以该票据向商业银行请求贴现套取资金,完成融资目的。
票友们都晓得,商业汇票的开立要求有真实的贸易背景,《票据法》第10条规则:“票据的签发、获得、转让,必需具有真实买卖关系和债务债权关系。”这标明,我国现行的票据制度扫除了融资性票据,不允许当事人在没有真实根底买卖关系的状况下从出票人、背书人处购置票据。
但现实上,融资性票据在银行业务中依然时有呈现,那麼融资性票据的“魔力”终究在哪里,可以让企业和银行不顾法律限制也要展开这一业务呢?
1、票据贴现融资本钱比存款低
现阶段,我国存存款利率没有完全市场化。而票据贴现和转贴现利率以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shibor)爲基准利率加点构成,shibor价钱由市场供求决议,曾经根本上理想市场化。
正常状况下,票据贴现利率加上银行承兑汇票金额万分之五的手续费,比普通存款利率低2%以上,因而爲降低融资本钱,企业虚拟贸易背景,取得银行贴现资金,意在降低融资本钱。
2、贴现资金流向不易控制
在票据业务中,承兑行承当的是信誉风险,负有对贸易合同真实性和资金用处的审查责任;贴现行则经过审查贴现请求人提供的买卖合同和增值税发票等监视贴现资金流向。
但在实践操作中,承兑行和贴现行信息共享不充沛,而客户在票据贴现后与承兑行不再发作关系,加之贴现资金跨行运用,使得承兑行难以监管客户资金流向。客户以低本钱获得贴现资金后,往往用于投资等非实体经济范畴,获取高额收益和套利。
3、商业银行的逐利需求
票据融资业务不只可以爲银行带来丰厚的两头业务支出和利息支出,还能无效调理活动性和控制资产规模。在同业竞争日趋剧烈的状况下,局部银行爲争取优质客户。扩展银企协作,自动爲其开立融资性银行承兑汇票,助其降低融资本钱。
融资性票据虽然存在一些风险,但也在一定水平上可以处理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成绩。因而不断以来,业界要求完善《票据法》、确立融资性票据的合法位置、完善票据融资监控制度的呼声都临时存在,佰万君也等待有一天,融资性票据可以合法化、标准化。
来源:票友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