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3-05 17:40:54
法定制止背书是指什麼,是指依据《票据法》的规则而制止背书转让的情形。
法定制止背书的情形
由于法律规则在某些状况下,汇票不得背书转让,因而,假如背书人将此类汇票以背书方式转让的,该当承当汇票责任。
《票据法》第36条规则:“汇票被回绝承兑、被回绝付款或许超越付款提示期限的,不得背书转让;背书转让的,背书人该当承当汇票责任。”
依据这一规则,法定制止背书的情形有以下三种
1.被回绝承兑的汇票
被回绝承兑的汇票是指持票人在汇票到期日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而遭回绝的汇票。汇票上的付款人只要在汇票承兑后,才是汇票上的主债权人。假如付款人对汇票回绝承兑的,就不具有汇票上债权人的位置,不承当领取票据金额的责任。
因而,收款人或持票人虽然在汇票成立时即已获得付款恳求权,但因付款人回绝承兑,该付款恳求权也就无法确定,当然也就不能将这种付款恳求权再背书转让。在付款人回绝承兑的状况下,收款人或持票人只能向其前手行使追索权,获得票据金额;假如其将这种票据转让的,受让人获得该汇票时,也只能经过向其前手行使追索权,获得票据金额。
2.被回绝付款的汇票
被回绝付款的汇票是指对不需承兑的汇票或许曾经付款人承兑的汇票,持票人于汇票到期日向付款人提示付款而被回绝的汇票。被回绝付款的汇票,付款人即便对汇票已作承兑,负有于汇票到期日无条件付款的责任,但是,付款人在汇票到期日回绝付款的,收款人或许持票人的付款恳求权也不能失掉完成。假如持票人将该种汇票再行转让,受让人虽然也可以获得付款恳求权,但完成的能够性极小。因而,《票据法》便制止将该种票据再行背书转让,假如背书转让的,背书人应承当汇票责任,受让人有权向其前手行使追索权。
3.超越付款提示期限的汇票
超越付款提示期限的汇票是指持票人未在法定付款提示时期外向付款人提示付款的汇票。法定付款提示时期是法律规则的由收款人或许持票人行使付款恳求权的期限。
收款人或许持票人该当在汇票到期日起至法定提示时期届满前行使付款恳求权,假如收款人或持票人未在此时期内行使付款恳求权的,即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
因而,《票据法》便规则不允许将该种汇票再行转让,否则,受让人的利益就能够遭到损害。背书人以背书将该种票据停止转让,应该承当汇票责任。
来源:天下通商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