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0-05-08 16:56:18
重金利诱绝症患者注册空壳公司,以办贴现业务之名“黑掉”对方公司近8000万元。日前,上海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对该公司张志飞、吴明清等7人以诈骗罪提起公诉。
案情梗概
2014年11月14日,上海恒顶*****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恒顶)与成都****公司的5000万以及陕西******公司的3000万,合计8000万的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委托其公司代理票据贴现;上海恒顶在收到电子承兑汇票之后,选择了苏州恒锦******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恒锦)进行票据贴现。
上海恒顶与苏州恒锦协商而定,苏州恒锦法人代表刘*喜到上海恒锦公司现场,上海恒顶将8000万票据背书给苏州恒锦,但在约定时间,苏州恒锦没有将约定的贴现金额转账到制定账户,且苏州恒锦电话不通,公司人去楼空。在14日16时,即大额支付系统关闭时,上海恒顶向上海市虹口分局报案。
报案人:上海恒顶的法人代表张**裕
案件回放
张伟是上海恒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不久前承接陕西某钢铁有限公司及成都某商贸有限公司开具的两张共计8000万元银行电子承兑汇票贴现业务。通过网上搭识的中间人“王彬”介绍,他找到苏州锦绣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进行贴现。所谓“贴现”就是提前兑现汇票面值的资金且支付一定手续费的金融业务,目前我国仅银行有资质可合法从事相关业务。
这天一早,根据“王彬”的安排,来了两个人进行票据贴现,其中刘善喜是苏州锦绣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潘国平则自称是“王彬”上司。双方约定半小时后资金就到账。但三四个小时后,约定的资金仍不见踪迹,而潘国平已不知所踪,只有刘善喜还在。8000万元不是个小数目,张伟立刻报警。
警方将苏州锦绣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刘善喜带回询问。不料,这个刘善喜竟是位重度尿毒症患者,对公司任何业务都一无所知,完全是一个“面具”。
线索到刘善喜这里断了,民警决定换个思路。想到既然是汇票贴现,必然要把资金转入私人账户然后提现,可以通过银行的资金流向查看。于是,民警决定通过银行追踪消失的8000万元汇票去向。
经查,当天下午,汇票被贴现为7623万余元的资金,分三笔转入深圳、汕头相关多家公司提现。银行虽及时将资金冻结,但仍有300万元和670余万元已分别被提现。
诈骗团伙多次大包小箱的提现很容易便通过银行网点的监控视频查到。最终,警方在被害人报案的四天后,对有关嫌疑人网上追逃,并在一个月内将部分犯罪嫌疑人缉拿归案。主犯张志飞于一个多月后投案自首。
经查,“黑子”、丁立等人和老乡张志飞一次酒足饭饱之后,商量以承兑汇票生意为借口来“黑掉”别人的钱。为了逃避责任,几人找到“绝症患者”刘善喜,以支付他的日常开支和医疗费用为条件,以刘善喜的名义开一家从事“国际货运”服务的公司,并由他担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黑子”等人许诺如果出事后刘善喜出面“顶罪”,还能获得300万元好处费。
一边是巨额花销,一边是巨大诱惑,刘善喜明知该公司路数不正,还是点头答应。他本就命悬一线,如今仿佛抓到了救命稻草,宁当睁眼瞎,不去过问是非。6月份,刘善喜等人在苏州成立锦绣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自从公司成立后,他们就到处开拓业务,其中一大部分都是通过网络承接。一日,负责外部联络工作的丁立,接到同样做汇票生意的老王的电话。听老王在电话里说有一笔一亿元左右的承兑汇票生意,丁立立刻打电话给吴明清等人,吴明清等人都说干一票!
这个“老王”就是受害人张伟在网上结识的“王彬”,他口中的生意自然就是受害人张伟的8000万元贴现业务。就这样,通过“老王”这个中间人,吴明清、丁立等人接到了8000万元汇票生意。事成之后,吴明清、丁立等人给了老王70万元“介绍费”。
8000万元到手后,为了过账,公司成员徐小刚找到“很有门路”的谢某,再通过其个人关系,找到多个广东、福建的空壳公司账户。账户拥有者收取5个百分点左右的过账费,谢某从中间赚取1%左右的差额,近8000万元的资金就这样通过网上银行在网络上流向多个账户,账户再转到诈骗团伙提供的多个私人账号。丁立、徐小刚等人再在不同的银行将这些现钱取出,完成资金非法到合法的转变。这样,上有老王介绍生意,下有谢某提供账户,吴明清等人“金蝉脱壳”,只留下一个莫名其妙的“棋子”刘善喜坐以待毙。
至此,案情逐渐水落石出。目前,市检二分院就掌握的证据对张志飞、吴明清等7人以诈骗罪提起公诉。
案情解析:
这个案情当事方都比较清楚,两家中介和两家企业,中介即一手中介“上海恒顶”,二手中介“苏州恒锦”,两家企业分别为成都开迪、汉中钢铁,因此这是一起电票中介代理贴现带来的欺诈案件。
上海恒顶:注册资金500万,法人代表张*裕,股东还有林*财,公司注册成立在2014年6月3日,公司经营是货物进出口业务,包括各类机械、滑轮等。从中可以看出,这个企业经营范围和票据贴现业务没有任何关系。
苏州恒锦:实缴注册资金500万,法人代表刘义喜,股东刘*喜,注册成立时间是2012年12月。比较蹊跷的是该公司在2014年2月以来进行的多次变更,原顾**远,赵**军,顾**南,变更为刘**喜。
从当事企业看,两家企业选择将票据直接背书给上海恒顶,就存在巨大的风险,这是其一;其二,上海恒顶将票据一并背书到苏州恒锦也是风险很大。在资金没有到位的情况下,直接将票据背书给企业是企业主动放弃了票据的控制权。
由此可见各从业机构的风险意识的淡薄。此外对于案情,我们可以想象这是一个精心组织的骗局,其中上海恒顶和苏州恒锦的关联值得注意,此外刘义喜的前手股东的角色值得注意。